宁波中学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要求(一)成立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结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为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领导小组
明确各职责,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承担下列职责: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物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校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小组 负责食堂安全卫生检查
2、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或者抽查
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内部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情况和食品采购、进货索证登记等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 按食堂考核进行罚款
5、对检查结果上墙公示
(三)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卫生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四)学校要积极配合、 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五)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 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六)对学生加强饮食安全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二、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一)有专用场地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