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料临床“首席专家”评选实施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水平,稳定和吸引优秀拔尖人才 ,培养选拔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临床技术专家团队,以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推动我院“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医疗服务,为我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案
一、评选原则1、评选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择优评选 ,格考核 ,重点扶持
2、首席专家的选拔在医院进行,必要时可邀请院外知名专家加盟(由医务科出台细则)
3、首席专家按临床学科(二级学科 )专业向设立, 也可依专科专病原则设立
二、评选对象为临床学科中从事疾病诊疗和研究工作的高级职称执业医师
三、评选条件首席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 ,每三年重新评选一次
“首席专家”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专家:(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所从事的专业或研究领域、技术、病种,与辖区百姓
专业资料需求相适应,在本市处于领先地位, 受到百姓和同行的普遍认可,且在我市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三)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曾主持大型学术会议,或组织召开区域性学术研讨会;参与学科项目指导,在我市率先开展临床新技术、新法,引领学科的发展向; 为本院培养人才, 至少带教培养3 名以上下级医师,累计时间不少于24 个月
(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期间,担任科室负责人职务者优先考虑
(五)被省中医管理局确定为省名老中医传承人,或西医临床专业的在临床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切实解决了目前我市防病治病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者
(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期间,每年医德医风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的人员
(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优先考虑 : 1、申请人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