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销售总代理合同【篇一:酒类经销商合同-】●泸州老窖系列酒代理合同甲方:重庆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发泸州老窖盛世天香系列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开拓市场、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经销商约定: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经销关系,乙方无权代甲方作出任何承诺,立下任何债务
乙方若需要开发其他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二、经销产品、区域、期限及销售目标:1
—甲方现有泸州老窖盛世天香产品:产品
乙方代理,在范围内享有独家销售权,但不得擅自超出该范围销售,私自超出该范围的自动取消代理权,扣除销售返点;如若有跨区销售诉求,需征得甲方同意,在甲方调解下完成销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经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任务1
乙方年度销售任务为:,销售任务以甲方供货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处理重庆主城代理区域内系列产品有关事宜,制订并统一安排重庆主城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势、管理工作
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文件、资料及素材等
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及营销知识的培训
检查乙方与本产品有关的业务运作情况
在产品销售中积极保护乙方的利益,配合、指导乙方进行销售区域内的促销、推广及销售事宜
协调或协助处理经销商之间产生的跨区域销售等纠纷
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检测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完成合同约定区域内的销售量并积极扩大产品销售
在进行与产品有关的商业活动时,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商标及信息
乙方有义务约束下级二批商、零售终端或个人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包括统一零售价、市场保护等
乙方有义务监督市场窜货、乱价等行为,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