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摘要:合伙与自然人独资经营相比,可以集中较多的资金,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的不足,以达到仅靠一家一户的经济力量无法达到的经济目的,便于发挥合伙人各自的优势,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力;与法人相比,合伙不受法人条件尤其是财产数额和独立责任的限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特别适于期限较短,经营项目较集中,参加单位较少的联营
但是合伙的灵活性必然要以相对的复杂性作为代价,因而必须仔细探析它的法律问题,分析好合伙企业的民事责任,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法制的统一
本文试就合伙的概念、法律特征、民事权利义务、责任承担以及财产关系加以分析
关键词:合伙企业民事权利能力财产关系连带责任权利义务合伙人合伙一般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相互之间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而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行为
1参与合伙的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合伙人,明确其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般被称为合伙协议或合伙合同
合伙企业是经国家工商机关登记核准才成立的,其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会在企业章程上有明确的约定,即使是约定不明确,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来规范
下面就合伙企业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究分析
一、合伙企业概念及法律特征(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1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8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三版1业成立时间,在合伙企业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