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_第1页
1/12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_第2页
2/12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_第3页
3/12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 100 人以上(含 100 人,下同)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其他组织或团体,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以外举办的各种群体性聚餐活动。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分以下三种形式: (一)举办者自己加工制作; (二)应举办者要求由承办者上门加工制作(包括只提供加工服务和提供“加工服务+食品”等形式); (三)举办者向承办者下订单,承办者实行远程制作加工与现场加工相结合等形式提供服务。 第四条 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坝坝宴一条龙”、“家宴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应当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取得食品摊贩登记。 第五条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食品安全第一、“谁举办(承办)谁负责”、政府督促指导、风险群防群控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所需经费。加强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培育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农村集体聚餐浪费行为。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机制;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技术指导,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登记,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管理。 第八条 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负责组织对专业加工服务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制定法律规范本行政区域专业加工服务者的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县级...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