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山项目实施策划书策划人姓名: 二零 XX 年 XX 月 XX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国家绿色矿山为标准,以矿山“开采法律规范化、生产环保化、环境生态化、整理动态化”的整治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矿区道路硬化、开采区绿化为目标,逐步解决目前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环境差、秩序乱、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工作与促进产业升级相结合,近期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落实企业在矿山整治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有效手段,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做到资源开发和环境爱惜并重,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到 20xx 年底,全县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必需达到“两化”,即实现矿区道路、矿山与主干线连接道路和加工区域场地全部“硬化”,石料加工设备安装喷淋装置和接受装置“密封化”。对不符合环保标准,造成严峻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峻环境平安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县矿产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外运得到严格把握,矿山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矿区土地复垦复绿水平全面提升,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爱惜和平安生产的协调进展。 三、整治范围 矿山整治重点范围为新杭镇、邱村镇、誓节镇、四合乡等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开采、矿石加工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 四、整治工作内容及要求 坚持“谁开发、谁爱惜,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据全县矿山企业的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矿权布局实行分类整治,重点突破,整体提升。 (一)主体合法法律规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证照齐全,合法开采。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立项手续、环评及验收、林地占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需做到齐全、有效。 2、矿山开采法律规范化,严格依据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组织开采,严禁越界越层开采。 3、矿山企业须严格按已批准的矿山开采利用方案组织开采,未经批预备案,擅自增加开采工作面的,按非法开采依法查处。 4、坚决依法查处私下转让采矿权、倒卖采矿权等违法行为,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或备案,私下转让采矿权或转让其企业股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严格已设采矿权基建时间,凡在法定基建期限内未完成基建工程,并以基建名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