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购房合同【篇一:长沙购房合同】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7120888292301)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湖南中建信和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430104000063773机构代码证:湘建房(长)字第86号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中建梅溪嘉苑918号联系电话:0731-85699700法定代表人:鲁检毅委托人:姬新辉买受人:余继松证件类型号码:身份证432502198307206010联系电话:18573180678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政府共有人:易春香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430221198602165021联系电话:13973363276联系地址:长沙市南二环雅塘村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出卖人经批准,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北岸中段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为中建梅溪湖中心,规划用途为商住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梅溪湖中段编号为长国用(2012)第023002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00000m2,使用权起始日期为2012年,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82年,其他用地终止日期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长先导房售许字【xx15】第0132号,批准机关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该建设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层数44层,其中地上43层,地下1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座落于岳麓区梅溪湖北岸中段中建梅溪湖中心第7[幢]17[层]1702号房屋(地址最终以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屋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