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二〇一七年七月1目录21矿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负责全面检查各部门对《三大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和本矿实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阶段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定期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查处事故隐患和“三违”,根据问题的类别和性质,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四、定期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作业地点勒令其停产整顿
六、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七、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听取各单位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九、监督安全矿长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把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基础来抓,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十、负责管好、用好安措资金,严格执行安措资金使用计划
十一、监督、指导分管副矿长抓好矿区“雨季三防”工作,实现安全度汛
十二、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亲临现场勘察;负责全矿各类事故的追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十三、抓好安管队伍的建设,配齐人员,提高素质,为全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2安全矿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一、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三、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四、组织制定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