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媒体中心设岗批复 泰岱人社职〔2024〕号关于核准泰安市岱岳区中心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岗位设置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鲁厅字[2024]42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24]8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及数量详见附件
二、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设置
三、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是播音(编辑、记者、工程技术)系列
四、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可在相应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规定的结构比例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五、严格根据核准的岗位类别、等级、数量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岗位,仔细搞好岗位聘用
六、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结束后,你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做好审核认定工作
七、岗位设置一经核准,应保持稳定,机构编制未作调整变动的,一般不作调整
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空出的岗位,主要用于聘用岗位急需的人才
执行过程中如有情况请及时报告
八、因事业进展、职能变化等原因,需要进行岗位设置调整的,岗位设置调整方案经你单位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附件:1、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岗位设置核准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 9 月日附件 1 泰安市岱岳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岗位设置核准表岗位设置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