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上诉状【篇一:建设工程纠纷上诉状】民事上诉状上诉人:yyhotel被上诉人:wl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诉人不服s市ja区人民法院(2012)xxx号《民事判决书》,特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审(2012)xx号《民事判决书》,改判对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对工程造价金额的认定完全错误
系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属固定总价合同(闭口合同),根据原、被告双方签署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6条第6
1款约“定:在工程报价书所列范围内,工程价格为720万元人民币;甲方”(即上诉人)变更范围的,应按实结算
再根据该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第十条:对工程报价书已经列出的项目数量如有增加的
乙方(即被上诉人)应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是否确认此等数量及价格
..............因此,凡在工程报价书所列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未经上诉人同意的新增项目,均应按72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总价进行结算,不应再另行对其造价再进行审计
“”被上诉人提出的所谓新增项目既未通知我方,更未征得我方同意,属擅自增加工程内容
直到最后的工程结算时才将增加的项目体现在《工程结算书》中,对此我方当即就表示不予认可
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被上诉人擅自增加的工程当然不能列入造价范围
“然而,原审法官单方面听信无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mqh”的意见,在造价认定上突破了双方当事人合同中对720万元固定总价的约定,属于以司法手段践踏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严重破坏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
二、审价机构进行司法审价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均未经过质证..........根据审价报告,审价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一是图纸,二是签证单
1“”、审价报告依据的图纸是一个含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