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平安管理,削减和避开起重损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 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需编制特地的设备吊装计划,并应得到公司 HSE 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 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 20T,但外形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别的状况下,都应编制吊装计划。 第四条 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加起重作业的全部人员必需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 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需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 起重吊装工作必需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需常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敏捷牢靠。 第六条 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需正确使用平安带和平安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 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造、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 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歇,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平安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九条 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需按机械本身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需经特别作业人员特地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平安装置及吊具、索具等进行具体检查,吊装前必需进行试吊检查。试吊时必需有平安管理人员在场,大型吊装必需有华胜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平安管理人员在场,经允许后方可起吊; 第十条 各种起重机械必需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索具必需进行计算、选择使用; 第十一条 严禁在起重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歇或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第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 2:吊装的平安技术交底 (津建安表 22) 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生产平安保证资料 平安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No: 第 1 页,共 4 页 (津建安表 22) 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生产平安保证资料 平安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