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陕西省建造师管理规定 一级建造师管理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为法律规范对建造师的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陕西省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陕西省建造师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法律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 1 页 共 2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根据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第 2 页 共 2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