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成都市**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xxx 号 xxx 谷 xx 号楼 x 层,电话:028—8531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商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 96100 元,特此托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其次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向乙方照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精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该准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隐秘应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二仟元(¥:2000 元); 2、甲方应该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该出具正式发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3***0432077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该在 2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该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该根据逾期的状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 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商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允诺,乙方不担当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所有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全都看法。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24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成都市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