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结果报告7
1 检验检测结果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包括客户要求和/或同意的、 解释结果所必需的以及所用方法要求的、以及其他影检验结果的全部信息,并依据标准方法中规定的要求在检验检测报告中表达,对完成的工作应在报告中可追溯
2 本公司通常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结果(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所有发出的报告应作为技术记录予以保存
3 结果在发出前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4 除检测方法、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应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特定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的结果,如果检测项目盖了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也可分专业领域出检测报告
5 当报告中有分包方所进行检验检测的结果,这些结果应能清楚地区别出来,分包方必须用书面或电子方式报告结果
6 如果报告的结果是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应按照标准方法的规定进行表述
当方法没有相关规定时,一般情况下,检验检测结果可参考《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T8170 进行数值修约
7 当检出结果低于检出限,应在检测报告中提供检出限的数值
8 当解释检测结果需要或客户要求时,或检测方法要求时,本公司应报告质量控制结果
9 如报告中包括意见和解释时,必须将意见和解释在报告中清晰标注
10 在为内部客户进行检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可用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
如果未向客户报告 7
6 条款中所列的信息,客户应能方便地获得
11 食品检验报告实施检验机构和检验人负责制,即检验机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检测、校准或抽样)报告的通用要求7
1 除非本公司有有效的理由,每份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