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 E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管理制度1. 入住 EICU 病房的病人选择:1.1 严格执行收治标准(见《EICU 的收治范围》)。1.2 各类 EICU 病房可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入住 EICU 病房具体病种选择标准,例如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需行呼吸管理和(或)呼吸支持的患者;心功能不全或有严重心律紊乱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各类休克患者;严重创伤患者;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患者;器官移植患者;急性中毒患者;其他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多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的患者等。 1.3 全麻术后麻醉作用尚未消失或生命体征尚未稳定,一般经短时间观察,病人苏醒或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普通病房。 1.4 不适宜 EICU 病房收治的,如已认定脑死亡者、急性传染病、无急性症状的慢性患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患者;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 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1 在已有院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各 EICU 应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制度及细则,不断改进及完善本科室的诊疗常规,所有的医务人员均应熟练掌握。 2.2 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历讨论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及会诊制度及消毒隔离等规章制1度。 3. 质量目标与指标: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EICU 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 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4.1 诊疗方案的讨论与制定 4.2 院内感染监控 4.3 抗菌药物及胃肠外营养的合理应用 4.4 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等。 5. 诊疗管理: 5.1 EICU 的患者由 EICU 医生负责管理,EICU 医生应该与原发疾病的专科医生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 5.2 EICU 医师主要承担脏器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主要由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及时诊疗。 5.3 对重点高危患者,建立实行 EICU 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的机制。 6. 高风险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对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 7. 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危重病人出、入 EICU 病房优先原则。2 8. 入住与出 EICU 病房的病人需进行 APACHE II 评分,医务处定期对各 EICU 病房及进行分析总结。 9. 建立 EICU 病房医疗质量月报制度:各 EICU 病房按时上报《EICU 病房医疗质量月报表》。 10. EICU 病房医疗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