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质量评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 号)和《关于全面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常教基〔2021〕23 号)要求,现就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课后服务责任感和紧迫感1
认识重要意义
全面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让课后服务赢得学生喜欢、教师认同、家长支持、社会满意
二、坚持需求导向,全面扩大课后服务范围2
扩大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出发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落脚点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市每个有需要的中小学生
学校要教育引导有需求的学生积极参加课后服务,确保做到全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覆盖、优秀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全覆盖
保证服务时间
中小学课后服务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实施课后服务“5+2+1”模式
小学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下午放学以后,每天至少提供 2 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我市正常下班时间
初中、高中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可开设晚自习,原则上初中不晚于 20:30、高中不晚于 21:30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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