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行政查房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医院形象、加强医院管理、改善医院服务、美化医院环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临时、试用和进修人员。第三条 为严格高效实施本制度,真正发挥制度的有效引导、科学规范,医院成立行政查房领导组,具体岗位人员安排如下:组长:(董事长)副组长: (院长)(副院长)(副院长)(党支书记)(副院长)组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办公室主任)医护代表第四条 医师代表、护士代表分别从医院全体医师和护1士中抽调,参加定期行政查房,不定期行政查房由其余成员进行。第五条 职责(一)行政查房由副院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行政查房的组织、成员的召集、查房的记录、汇总并形成行政查房报告。(二)行政查房组员负责行政查房报告的审核,院长或副院长负责行政查房报告的审批。第二章 工作内容第六条 行政查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其中:(一)定期行政查房是指每月 28 日前择期上午上班时进行的查房;(二)不定期行政查房是指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查房。第七条 行政查房主要检查的事项包括室内或责任区域内卫生、物品和设备摆放、人员值岗、仪容仪表仪态、工作纪律、工作规范和工作内容等。具体要求参照第三章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院办公室主任应对每次行政查房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建议分别进行详细记录,并于本次行政查房后5 个工作日内编制本月行政查房报告,报领导组成员审核审批后在在全院公示,作为绩效考核参考。第九条 行政查房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责任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监管人和部门负责人应对整改情况进行2跟进、监督、控制。第十条 行政查房中收到的建议,行政查房小组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办理,并对办理结果反馈给建议人后,由其签字确认。第十一条 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讨论和研究,责成有关部门或责任人限期解决。院办公室应对限期解决的问题的办理进程进行跟进、督办。第三章 行政查房项目第十二条 室内或责任区域内卫生具体要求如下:(一)地面、设备设施、物品用具、眼睛或手可直接接触的位置应干净亮洁,无浮土、余水、污垢、纸屑、残痕、废物等。(二)病人使用过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清洁,保证时时洁净。(三)各部门或科室的办公桌应擦抹洁净,玻璃无污斑积垢和擦洗留下的痕迹。第十三条 物品和设备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