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计 专 业课程标准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二〇一二年九月会计专业课程标准一、专业名称会计二、职业岗位描述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面向中小企业及非营利单位,培养从事出纳、会计核算和日常会计管理以及代理记账等工作的会计人员
出纳岗位:办理现金收支、银行转账、日记账登记、现金保管、银行存款核对以及银行账户管理等业务
会计核算岗位:处理资产核算、权益核算、收益核算、税费计算与申报、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报等业务
会计管理岗位:从事或参与会计信息管理、会计制度设计、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四、学制三年;五、培养目标为中小企业、非营利组织及社会中介机构的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会计管理岗位培养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和相应专业能力,并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锐意进取的学习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会计专门人才
六、毕业上岗标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达到基本考核要求,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证书;达到会计上岗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课程路线与体系八、核心课程基本内容十、教学实施条件(一)教师任职条件1.专任教师(1)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2)具有会计岗位工作经历,熟悉会计业务;(3)精通会计专业的基本理论与知识;(4)具有较强的教研与科研能力
2.兼职教师(1)具有 5 年以上会计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3)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
(二)实践教学条件1.仿真实训(1)实训场所:用于进行会计基本技能训练用的实训室;配置有应用会计核算模拟实训软件和会计电算化软件的网络环境的计算机机房;具备会计分岗位操作的企业财务模拟环境及模拟银行、模拟税务等外部环境的实训室;(2)实训工具设备:会计工作所涉及到的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