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征地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关于用地程序 目前,社会各界及企业对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运作程序的情况不了解,加之,中间环节、时间长,涉及部门、村组各个方面,少一个环节工作就难于推动,也容易产生误会
办理用地手续大致分为征地、供地、登记发证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地 (一)(程序)
共分五个环节
我们国土局受理后,发征地告知、测量、清点地上附着物、村组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签字确认、听证、村组签订协议,出图、资料整理汇总、起草政府文件,区政府运转、出正式文件、装订资料,区领导签字,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协调市、区劳动部门出具意见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地规划、耕保、办公室、局领导、出文件、盖公章
市劳动部门审查文件、资料,出具失地农民社保意见
其中,用地报批材料必须提供的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以及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和就业保障情况的承诺,详细说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所需费用的标准以及资金落实情况是必要件
征地手续资料、图件全部扫描成电子档案,每个地块面积、地类、村组、四周拐角坐标等信息人工输入系统,网上申报
经省厅报件大厅检查合格后方可受理
省国地资源厅规划、耕保、利用、征地、法规(未批先占等)等处室网上审查,然后召开业务会审会,通过后再上报纸质征地手续资料、图件
100 亩以下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代省政府审批;超过 100 亩的报省政府,由分管副省长签批
征地手续批准后,省国土资源厅通知地方缴费
我们局接到通知后,向区政府报告、经区领导签批,区财政局将有关征地费用入金库,资金上解省财政后,我们向省国地资源厅申办征地批文
通过上述程序征地工作才算完成
往往困襄阳财政困难,企业不愿交费或少交,无法办理批文
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矛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