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召开人大常委会议 6次,主任办公会议24次,视察、检查9次,调查7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 20 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2项,为保障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了较好的贡献。一、不断增强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步骤、有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一是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做到了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决议、决定,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了人大工作计划;根据县委工作安排,及时调整人大工作思路。始终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视察、代表述职等主要工作都及时向县委汇报,努力实现党委意图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出思路、提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形成了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社会稳定等多项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建设一线,尽职尽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常委会各位主任分工抓青银高速公路建设和彩虹织布园、华芳工业园、发达面粉集团等 8 处重点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努力提高干部任免质量。根据有关法规进一步完善了《任免工作办法》,规范了任免工作程序。对县委推荐、"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严格实行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供职发言、任后述职评议等任免程序,实现了党委满意与人民满意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任命国家机关人员 23 名,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评议和测评的暂行办法》,通过开展评前调查、评中审议、评后整改监督,强化人大监督力度,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实效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大局,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