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一、认识问题 明确要求我团的绝大部分调解员都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法律知识欠缺,政策水平低,业务技能低、宣讲能力低、调解文书 制作能力低、敬业精神差、业务能力差,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加之文化程度不高,造成调解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陈旧 甚至粗暴,他们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常常是不依据法律而依据一些民间的陈规陋习,调解无法让职工群众们信服,调 解结果自然也就没有公信力。 所以绝大部分调解员对此工作深感力不从心。 显而易见, 这种整体素质低下的调解队伍 压根儿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以及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 及时有效地化解新时期日趋多元化、 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社会 矛盾纠纷,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是人民调解员必须面对的新问题和新任务。当前人 民调解协议越来越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比过去更加要求在民事调解中依法认定纠纷事实, 依法进行调处, 而且对调解 协议的形式,内容要求也更加严格。 2002 年中办发 23 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部颁规章,对人民调解 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高我团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迫在眉睫。二、调解员应具备的能力人民调解员的一切活动始终是围绕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的。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采用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地防范和化解种种矛盾纠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它要求调解员:一要有纵横有 方的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 二要有准确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在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开展社会 主义道德教育,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引导,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消除对立情绪的工作中,离不 开准确清晰的语言表达。 三要有总结归纳的能力。 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 任务的发 展变化,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对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四要有广博的知识。三、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能力的途径首先:提升调解队伍政治思想素质是保证1. 要让人民调解员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要具备政治思想上的坚定性和敏锐 性。人民调解队伍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必不可少的生力军,其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 关系到群 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安定,更关系到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为 “ 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 默默无闻地奉献,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