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1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共有多少章
答:共有9章52条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是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制定本指导原则
为什么伦理委员会要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
答:旨在保证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药物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增强公众对药物临床试验的信任和支持
伦理委员会须在什么前提下,独立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
答:伦理委员会须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独立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工作,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组建伦理委员会的机构/部门是否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支持
应设立独立的办公室,具备必要的办公条件,以确保与申请人的沟通及相关文件的保密性
伦理委员会成员以什么方式产生
伦理委员会委员可以采用招聘、推荐等方式产生
伦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伦理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伦理委员会委员是否应同意公开其姓名、职业和隶属关系,签署有关审查项目、受试者信息和相关事宜的保密协议,签署利益冲突声明
伦理委员会是否可以聘请独立顾问或委任常任独立顾问
独立顾问应伦理委员会的邀请,就试验方案中的一些问题向伦理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但独立顾问不具有伦理审查表决权
独立顾问可以是伦理或法律方面的、特定疾病或方法学的专家,或者是特殊疾病人群、特定地区人群/族群或第1页共9页其他特定利益团体的代表
伦理委员会是否应该针对新委员和委员的继续教育建立培训机制
应组织gcp等相关法律法规、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技术以及伦理委员会标准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