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津贴申请书范文合集 XX 县区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 人员人才津贴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规范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专业技术队伍的生机活力,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必须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已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中高级教师、小学高级(幼儿(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且已聘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履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为依据,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和专业业绩两个部分
第五条基本素质的考核内容为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履行职责等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10 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觉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4、团结同志、严于律已、乐于奉献,品德行为堪为师生表率
(二)能力素养(20 分) 1、具有从事和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且被同行认可
2、自觉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更新观念,“继教”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以上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学科学术交流活动
撰写研究文章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交流
(三)工作态度(20 分)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2、承担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满工作量
3、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4、积极主动地承担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