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容积率请示 关于要求变更规划设计条件、提高容积率的请示 XX 市人民政府: 廊坊愉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银河路西北凤道路南 133333
3 平方米(200 亩)酒店、商业、住宅用地,于 2005 年*月*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所附规划设计条件,地块指标为:容积率≤ 1
6,建筑密度≥29
8%,绿地率≥35
4%,原商业用地为 53208
35 平方米(80亩),公寓住宅为 80124
65 平方米(120 亩)
一、有利于推动项目建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该地块开发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尚未启动,鉴于该地块涉及到 244 户拆迁,由于拆迁难度大,拆迁费用增加,直到2011 年初才全部拆迁完
地块内因含有国防设施通信二站,需进行土地调整,由于是国防设施土地调整难度较大
另外地下通讯光缆和地上高压线移位等问题,增加了开发建设成本
影响了该地块的开发建设
且按照工商部门的规定,酒店公司不能开发房地产项目等原因,影响了该地块的开发建设
二、这是高标准建设 XX 市形象工程的必然要求 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制定于 2006 年 1 月,当时该地块为廊坊规划范围地块,廊坊北大门的形象工程,为体现我市建设的国际化、现代化和都市化城市,规划目标定位高、建设标准要求高
该地块位于 银河路与北凤道交界处,位置相当重要
沿道路须建设高层建筑,其余建设低层建筑,地块容积率因此相应提高,以提升我市整体品味
三、有利于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XX 市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发建设项目发展的迅速,结合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的需求,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原定容积率仅 1
6,看来明显偏低
考虑到该地块的开发效益及我市推进、国际化、现代化和都市化的需求,为此特要求对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容积率作出调整
1、提高容积率到 2
2,既符合国家现行政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