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清理申请(2) 告成矿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废旧物资的修复使用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其使用效能,减少投入,降低成本,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划分 机电运输部:负责修复的鉴定及修复标准的制定工作。企管部:负责组织鉴定、验收及废旧物资修复、调配使用管理工作。 劳资部:负责按修复物资的数量给修复单位结算工资。审计部:负责验收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管理办法 1、凡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能够直接修复使用的,一律不准交旧料库;无能力修复的,可交旧料库,由矿统一组织鉴定维修。 2、由企管部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旧料库缩回手的物资进行鉴定,对有修复价值的物资及时安排机电队限期进行修理,并对修复过程进行现场跟踪、掌握材料投入情况。 3、经鉴定确有修复价值物资,由承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编制材料计划,做到专项使用。 4、因技术原因矿内部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由企管部、机运部、审计部进行市场调查后,安排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外委修理。 5、对有修复难度且利用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由企管部、审计部、机电运输部组织外委修理。 6、劳资部根据承修单位修复工作投入的工时对其计核工资,并开具结算手续。 7、已修复并经验收的物资,由承修单位交企管部仓库统一管理,并由企管部调配使用。 8、、使用单位领用时写出使用申请,经单位负责人、主管部室部长、企管部部长签字后,可到旧料库领取使用。 9、对井下回收的报废物资如螺栓(母)、铁丝、道钉等小件物资经企管部、物管部、审计部验收后,按其价值的 30%奖励回收单位。 三、要求: 1、企管部要建立修复物资库存台帐,注明规格型号。 2、企管部在材料审批过程中,要优先考虑已修复物资,减少新材料投入。如使用单位不服从调配,每次罚款 100 元。 3、承修单位要认真按照维修标准及所定的时间修复,对到期未完成或因修复质量问题而影响安全生产的对承修单位罚款300 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100 元/次。 4、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企管部做好修复物资的验收工作,无故不参加的,对本部门罚款 20 元。 本办法由企管部、审计部、机电运输部监督执行。告成矿物资交旧领新制度 一、物资交旧领新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及回收指标: 1、机电运输部管理的物资种类及回收指标: (1)潜水泵、风泵回收率 100%(2)各种蓄电池回收率100%(3)各种运输带回收率 100%(4)防爆五小电器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