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规章制度篇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体群字〔2000〕086 号 2000 年 7 月 28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以下简称传统校 )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 ,并在至少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命名与审定第五条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第六条普通传统校的命名条件是: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 ,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 =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 ,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第七条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 ,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 j 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