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新产品研发和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信贷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建立我行信贷产品创新、推广的长效机制,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明确职责、倾力协作,力争快速取得信贷产品开发和推广实效,确立我行业务体系,实现品牌发展战略,形成市场竞争优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产品简称产品,是指我行为了适应市场需求而开发和推广的业务品种,并至少具有以下特征之一:(一)由总行信贷业务部门单独开发,并经总行领导小组确定,在全行范围内推广的信贷产品;(二)根据市场变化需及时进行市场化改造的信贷产品;(三)其他潜在市场大、联动效益好,可形成我行优势品牌的信贷产品;(四)适用客户群体广,可进行全行性推广的信贷产品。第三条 产品创新包括新产品开发、对现有产品进行整合、对产品的服务流程进行重新再造等方面。第四条 产品的创新机制包括产品创新机制、产品推广机制、产品评估机制。第二章 产品创新机构设置第五条 为加强全行产品创新工作,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包括产品创新领导小组、产品创新推广小组。第六条 各相关部室工作职责(一)信贷业务部门是全行产品创新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支持各相关机构,开展具体的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全行产品创新战略、政策方针,制定全行年度产品创新、推广规划。负责常态化推进全行产品创新、推广、维护和产品运作方式改进工作。(二)信贷管理部是全行产品创新涉及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产品创新所需的信贷新产品研发制度及负责整合制度等工作。(三)综合管理部是全行产品业务流程的信息技术支持部门,为产品创新提供相关信息技术软硬件支持。(四)审贷委员会是全行创新产品授信审批的管理部门。负责从授信角度提出满足授信条件的产品创新指导意见,下达创新产品审批指导意见。负责与各授信分支行和贷审会沟通,在创新产品推广过程中,提出积极建议以推进产品应用。(五)风险合规审计部是全行产品创新的风险防控部门。负责从风险控制角度提出产品创新意见,把控创新产品风险。第三章 产品创新、推广、评估流程第七条 全行产品创新流程包括:产品开发及修订、产品调研、产品开发与包装、产品测试及试点、产品审核,形成全行产品创新机制。(一)产品开发及修订对于产品开发或修订需求,总行或领导小组及时下达开发任务,创新推广小组立即开展产品立项,快速开展产品开发工作。(三)产品调研创新推广小组通过走访需求对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