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隆兴连山区沈家屯南山 2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2017 年3 月 15 日1批准:审核: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关于《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通知的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编制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应包括如下部分: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葫芦岛隆兴连山区沈家屯南山 2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1.2 工程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石灰窑乡沈家屯村南山1.3 工程规模山地集中式 20 兆瓦光伏发电站2、编制目的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以及本工程顺利的达标投产、创优,特制定本实施计划。3、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373 号)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6)《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 号)7)《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科〔2009〕642 号8)《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 年版)4、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4.1 组织机构施工项目部负责实施《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如下:项目经理:3项目总工: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队: 电气一次施工队电气二次施工队高压试验队4.2 职责划分4.2.1 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部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负责人,对本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负全面领导责任;按强制性条文的组织管理措施进行分工分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组织项目部成员及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强制性条文》,提高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组织编写并审核本工程的《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项目部实施计划。经分公司分管领导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