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规定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企业仓库保管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存货管理工作,提高存货周转水平并防范仓库保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政策和规定 2.1.1仓库设置保管 2.1.1.1企业设置库存商品、原辅料、备件仓库,由专人进行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各类物品的收入、发出和保管工作,不得兼办采购工作。 2.1.1.2仓库管理人员对保管物品必须认真清点、验收、登记造册,做到账、物、据相符。 2.1.1.3仓库库管员应当对库存物资按品种分类有序摆放,条理清晰、严禁混放,要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物品摆放要建立区域位置图、标识牌和物料卡片,写明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料卡片,并填写保管责任人。价值较大的,还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1.4公司仓库库管员要严格遵守公司仓库保管纪律,仓库内的物品应做到隔地、隔墙,互不相靠,且对物品应定期检查, 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锈、防霉、防鼠、防虫等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 2.1.2货物验收入库程序 2.1.2.1原辅料、备件等入库 仓库管理人员对外购的原辅料、备件等应做好验收工作,按照合同和发票上载明的规格、数量、质量、外包装、保质期限等要求与实物进行核对,开具“入库单”。 对于无质检单位、批次不符、单据不全、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入库。“入库单”应载明收入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数量等内容,经仓库管理员、入库人、送货方等签字方为有效。入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结算联报采购(附发票、核对办理结算手续),第三联记账联报财务,第四联统计联,第五联保管留存。 外购物品如货到但发票未到,也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入库手续,若超过结账日或该物品已发出发票仍未收到时,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或协议估价入账,待正式发票收到后,再进行调整。 2.1.2.2产成品入库: 产品下线验收入库即办理入库手续,由保管员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五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报生产部,第三联报财务,第四联统计联,第五联保管留存。“入库单”应载明品类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 2.1.3货物发货程序 2.1.3.1原辅料 原辅料一经出库须办理出库手续,如为生产领用应由生产部指定专人开具领料单。领料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备查,第二联记账联报财务,第三联仓库保管留存,第四联统计用; 如为退回厂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联次依照入库单手续; 如为质检抽样,应由质检开具质检抽样单,抽样单一式四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