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规范流程 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仓储管理、现场管理、核算核销、统计分析等基本内容。 一、物资计划 1、物资计划是物资供应管理的基础,是采购和供应的依据。 2、物资计划由物资部门编制;基础资料由项目技术和计划部门提供。 项目上场后,技术部门复核施工图纸清理核算出各单位工程(分部和分项工程)图纸工程数量和所需材料设计数量,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砼数量应扣除钢筋和波纹管的体积;计划部门复核工程数量、安排工程进度、核定材料消耗系数。 材料消耗系数一般混凝土工程按钢材1.5%、散装水泥5‰、袋装水泥按2.5%,铺架工程按1.5‰控制;最高不得超过混凝土工程钢材2.5%、散装水泥1%、袋装水泥4%,铺架工程钢轨1.5‰、配件3‰。设计数量加损耗量即为消耗限额。 物资部门经复核后按单位工程(桥、涵、隧等)建立项目《单位工程物资限额台账》。 已开工未进行核算项目参照本通知精神建立《单位工程物资限额台账》进行核算。对队伍更换频繁,整体核算有困难的至少应对从现在开始的剩余工程量进行清理,按单位工程对剩余工程量分别建立物资限额台账进行核算。 3、物资计划分需求总计划和年度、季度、分月计划,需求总计划由各单位工程限额计划汇总而成,是本项目控制计划。 4、物资需求计划由封面、编制说明和需求计划表三部分组成,计划应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项目各单位工程限额供料台账和批准的项目物资需求总计划应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6、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时应及时调整物资计划。 二、采购 1、项目应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项目主管领导、总工程师、分管付经理及工程、计划、财务、物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项目物资采购进行决策。 2、物资采购前要进行广泛市场调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调查范围应包括相邻兄弟单位采购情况。调查情况应有相应记录。 3、除甲方供应材料外,对单个种类采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材料应实行招标采购。 钢材、水泥等大宗材料开工时一般应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同时供货,其它材料一般也要保持两家。避免因选择范围狭小造成停工待料或采购成本增加。 4、根据招标采购结果或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的决策确定供应商后,应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文字应严谨,要明确物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收货人、结算方式、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