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部总结 2008 年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
2005 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5〕296 号)同时废止
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是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请你们按照本预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相关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九年五月十二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〇〇九年四月目录1 总则1
1 编制目的1
2 编制依据1
3 分类分级1
4 适用范围1
5 工作原则1
6 应急预案体系2应急组织体系2
1 应急领导小组2
2 应急工作组2
3 日常管理机构2
4 专家咨询组2
5 现场工作组2
6 应急协作部门职责3运行机制3
1 预测与预警3
1 预警信息3
2 预测、预警支持系统3
3 预警分级3
4 预警启动程序3
5 预警终止程序3
6 应急资源征用3
2 应急处置3
1 分级响应3
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3
3 信息报送与处理3
4 指挥与协调3
5 国家应急物资调用3
6 跨省支援3
7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3
3 恢复与重建3
1 善后处置3
2 调查与评估3
4 恢复重建3
4 信息发布与宣传3
1 信息共享3
2 信息发布3
3 新闻发布与宣传4应急保障4
1 应急队伍4
1 组建原则4
2 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