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丹阳永和兴纺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三年一月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废水、固废处理系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各类事件应急措施
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1 领导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应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运营管理中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企业法人或者总经理任组长,设备部经理任副组长,其他技术、生产、 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部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本司应急小组成员组织图见附表
2 各成员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的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应对工作,必要时应与客户,当地政府沟通合作,寻求最适处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要马上联系当地省或市环保局,由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