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付款业务的基本程序简介 1、填制原始凭证,出纳人员认真填制现金支出原 始凭证,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原始凭证真实,合法, 准确
2、记账凭证的编制,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记账凭证的登记现金日记账
教你轻松签发与办理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有两种,一种是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一种是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各单位使用现金支票或普通支票(以下均称现金支票)时,必须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现金使用范围及有关要求办理
(l)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收款人姓名,并只准收款方或签发单位持票向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将现金支票流通
(2)签发现金支票首先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
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 5%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 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3)签发现金支票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起点以下的用库存现金支付
支票金额起点为 100元,但结清账户时,可不受其起点限制
(4)要严格执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规定
支票付款的有效期限为 5 天
有效期限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到假日顺延
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
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当日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5)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 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6)各单位在填写现金支票时,应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