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009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肃省境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场地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28—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l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区建筑规范 DZ/T0097—1994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 万~1:5 万) DZTF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D2008—02 滑坡崩塌泥石流详细调查规范 建筑物、水体、 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灾害 自然因素或者 人 为活 动引发 的危害人 民 生 命 和财 产 安 全 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 塌陷、地裂 缝 、地面 沉 降 等 与地质作用有关 的灾害。 3.2 致灾地质作用 可能 导 致 灾害发 生 的地质作用。 3.3 致灾地质体 可能 导 致 灾害发 生 的地质体。 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发 生 可能 性和可能 造 成的损 失 的综合估量 。 3.5 地质灾害易发区 具 有地质灾害形 成的地质环 境条件并 在 自然、人 为活 动的作用下容易 产 生 地质灾害的区域 。 3.6 DB62/T —2009 2 地质灾害危险区 地质灾害体活动征兆明显,且将可能造成较多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承灾区。 3.7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程度。 3.8 滑坡 斜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9 不稳定斜坡 已发生轻微变形(未产生位移)或具有潜在滑坡可能的自然或人工边坡。 3.10 危岩 陡坡或悬崖上可能失稳的岩体。 3.11 崩塌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2 泥石流 大量泥沙、石块和水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3 地面塌陷 土体或岩体向下塌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洼地和裂缝的现象。 3.14 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