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 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 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 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 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
1 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2 编制程序 3
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