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内容及特征 1、什么是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一词,最初是 1 9 3 5 年在美国的《社会保障法》中使用,尽管该法仅仅涉及老年、死亡、残疾和失业等内容,但国际劳工组织很快使用了这个词,深刻地认识到它的价值在于:这样一个简单而引人注意的词,确切地表达了全世界人民的一种最深切、最广泛的愿望
国际劳工组织给“社会保障”一词下的定义是:“社会通过一系列公共设施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防止因疾病、产期、工伤、失业、年老和死亡致使停止或大量减少收入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困难,提供医疗和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补助金”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 )社会是举办和实施保障的主体
(2 )社会保障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公共设施来实现
(3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全体成员
(4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防止因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工作停止或大量减少收入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困难,并为其提供医疗和为有子女的家庭提供补助金等方面
其实质是为社会提供一种稳定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因此,我国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2、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份
3、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保障基本生活
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
(2 )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