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七章 力 7.1 力(F) 1 、定义: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注意(1 )一个力的产生一定有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且同时存在。 (2 )单独一个物体不能产生力的作用。 (3 )力的作用可发生在相互接触的物体间,也可以发生在不直接接触的物体间。 2 、 判断力的存在可通过力的作用效果来判断。 力的作用效果有两个: (1) 力可以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运动状态的改变是指物体由静止开始运动或由运动变为静止、物体运动的快慢或方向发生改变,都叫做运动状态发生变化。) 举例:用力推小车,小车由静止变为运动;守门员接住飞来的足球。 (2 )力可以改变物体的形状举例:用力压弹簧,弹簧变形;用力拉弓弓变形。 3 、力的单位:牛顿(N) 4 、力的三要素: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称为力的三要素。它们都能影响力的作用效果。 5 、力的表示方法:画力的示意图。在受力物体上沿着力的方向画一条线段,在线段的末端画一个箭头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或终点表示力的作用点,线段的长表示力的大小,这种图示法叫力的示意图。 2 7 .2 、弹力 (1)弹性:物体受力发生形变不受力自动恢复原来形状的特性; 塑性:物体受力发生形变不受力不能自动恢复原来形状的特性。 (2)弹力的定义:物体由于发生弹性形变而产生的力。(如压力,支持力,拉力) (3)产生条件:发生弹性形变 。 二、弹簧测力计 (4)测量力的大小的工具叫做弹簧测力计。 弹簧测力计(弹簧秤)的工作原理:在弹性限度内,弹簧受到的拉力越大,弹簧的伸长量就越大。 (5) 使用弹簧测力计的注意事项: A、观察弹簧测力计的量程和分度值,不能超过它的 测量范围。(否则会损坏测力计) B、使用前指针要 调零 ;如果不能调节归零,应该在读数后减去起始末测量力时的示数,才得到被测力的大小。 C、测量前,沿弹簧的轴线方向轻轻来回拉动挂钩几次,放手后观察指针是否能回到原来指针的位置,以检查指针、弹簧和外壳之间是否有过大的摩擦; D、被测力的方向要与弹簧的轴线的方向一致,以免挂钩杆与外壳之间产生过大的摩擦; E、指针稳定后再读数,视线要与刻度线 垂直 。 3 7.3 重力 (G) 1 产生原因:由于地球与物体间存在吸引力。 2 定义:由于 地球吸引 而使物体受到的力;用字母 G 表示。 3 重力的大小: ① 又叫重量(物重) ②物体受到的重力与它的质量成正比。 ③计算公式:G=m g 其中 g = 9.8N/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