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休闲农业庄园星级评定办法 XX 市星级休闲农庄考评办法(试行) 为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区域经济,形成政府引导、农旅结合、社会推动、农民收益、充满活力的休闲农业发展新格局,提升休闲农业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良好服务,促进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XX 市农业委员会决定,从 2011 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休闲农庄考核评定工作。为确保评星工作规范、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参评对象 凡在 XX 市域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县级以上休闲农业协会会员身份的休闲农庄均可自愿申报评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星的休闲农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三农”。申报评星的休闲农庄要以农业生产资源、农村自然景观和当地民俗文化为依托,以农业生产经营(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农耕文化和特色民俗风情为基础,生产的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要求,开发的休闲项目能够充分挖掘、保护、弘扬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就业增收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对推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较强的支持和反哺作用。 2、规模较大。申报评定一至五星级的休闲农庄,占地 1 面积分别为 50、100、200、400、800 亩以上;年营业额分别为 100、200、400、800、1200 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分别为 1、 2、 4、 8、12 万人次以上。农庄长期招用当地农民工占员工总数50%以上,与周边农村社区合作和互动良好。 3、形象优美。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建筑物设计别具风格,整体给人以赏心悦目、悠静舒适、心旷神怡的美感;有垃圾、污水等集中处理设备或措施,对周边环境无污染,保护耕地、水体等自然资源措施得力。 4、特色鲜明。注重文化内涵,在农业生产、景观休闲、参与性体验活动、餐饮、住宿、服务等方面有独到之处和突出特色。 5、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文明待客;农庄用地符合国家相关土地政策,消费者满意度较高,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评审内容 对具备申报评星基本条件的休闲农庄,按以下评分项目和分值标准(共 1000 分)进行评审。 1.交通条件(40 分)。道路交通设施完善,有停车场,农庄内功能分区、布局合理、道路畅通。 2.游览条件(80 分)。设有游客服务中心、各种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能提供导游讲解服务;有游客公共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