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控制目标(一)临床医疗1、病床使用率≥85-93%2、病床周转次数≥48 次/年(每月一个床位周转 4 次,12 个月共周转 48 次)3、平均住院日≤7 天4、入院病人三日确诊率≥90%5、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3 天6、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7、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8、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90%9、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5%10、疑难病症好转率≥90%11、清洁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12、甲级病案率≥95%(无丙级病案)13、无发生定性为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1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 100%15、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 分钟16、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17、麻醉死亡率≤0
02%18、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履行患者告知率 100%19、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100%20、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比例 100%21、手术安全核查率 100%22、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率 100%23、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24、应用裸支架比例不得低于临床应用冠状动脉支架总数的 20%25、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 5 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 8 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 3 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 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 5 个品种(“一品两规”)
26、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周期不短于 1 年27、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 60%28、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 20%29、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 40DDD 以下30、I 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31、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 30 分钟至 2 小时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