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21前言2014-03-01 发布 2014-07-01 实施本标准的全数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代替 GB18218—2020《重大危险源辨识》。本标准与 GB18218—2020 相较要紧转变如下:———将标准名称改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贮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对部份术语和概念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生产场所与贮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本标准由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平安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平安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平安生产科学研究院。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平安工程研究院。本标准要紧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本标准于 2020 年第一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式。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利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置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贮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舞依照本标准达到协议的各方研究是不是可利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平安标准急性毒性3 术语和概念以下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标准。3.1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损害或损害的化学品。3.2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3临界关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假设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那么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