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二建集团在建筑施工活动、过程和服务中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价,判定重大危险源,策划相应措施,并根据相关情况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及时予以更新,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提供依据。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建集团在建筑施工活动、过程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必须施加影响的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更新与控制策划。第三条分工与职责1、安全管理部(1) 组织二建集团本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工作;(2) 督促、指导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工程项目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活动;(3)汇总、审核评审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4)编制《二建集团危险源清单》。2、各职能部门参与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并上报安全管理部。3、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所属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调查评价表》,并报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施工生产科,工程公司/分公司/总承包部形成危险源清单报二建集团安全管理部。4、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二建集团的危险源清单。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准备1、安全管理部组织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施工生产管理、物资管理)、党建工作部(保卫管理)、工会等部门人员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2、工程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3、参加辨识与评价的主要人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或有相关专业知识。第五条工作内容1、选择活动、过程和服务;2、识别活动、过程和服务中的危险源;3、进行危险源的定性和定量评价;4、确定重大危险源。第六条识别活动、过程和服务的范围1、施工工艺与安全技术管理;2、施工作业人员操作活动,进入施工场所的其他人员(包括访问者)的活动;3、大临设施、设备设施安装、搭设、拆除、运行、维护;4、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油品及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与使用。第七条识别活动、过程和服务中危险源1、二建集团范围内的危险源存在于以下几个环节:(1)施工生产活动、管理活动、工程技术、工艺操作规程、人员控制和技能培训、教育过程;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2)人员素质:人员的意识和行为、操作技能、经验及其他人为因素;(3)环境条件: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与条件,包括工作场所,施工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