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定义及范围第一条 厂区断路作业:厂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二条 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___实施的
第三条 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 断路作业安全要求第四条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 施工单位领导和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
第六条 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___识
第七条 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第八条 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第九条 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第十条 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___、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恢复交通
第十一条 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第十二条 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 1 页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十四条 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第十三条 断路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三章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第十五条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断路安全作业证》式样见〈附件十〉
第十六条 《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厂交安办、消防队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