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复习题一 填空题(法规部分)1、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 或者拆除不可移动 文物。2、文物是 不可再生的 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 全民文物保护 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水平。3、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 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4、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 万元以上 5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 责任。5、申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等级的分级标准和审批办法,由 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6、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 不改变原状 的原则,全面的保存、延续文物的 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 ;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 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7、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 行政 、 技术 和 财务 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 三 年内发表技术报告。8、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 监督检测 ,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 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 随机抽查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执行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工程 竣工验收 意见等内容。10、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 资质证书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 施工单位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 其他施工单位 的名义承揽工程。11、禁止施工单位允许 其他单位 或者 个人 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 违法分包 工程。12、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 责任制 ,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和 施工管理 负责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