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二零一七年六月1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特别提示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并由董事会通过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 1 计划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4250 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 4250 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对象为金花股份全体员工中符合本草案规定条件、经董事会确定的金花股份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8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款项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等其他合法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获得本公司回购的一定数量的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 4250 万元,认购股份不超过 4,516,472 股
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金花股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获得的本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金花股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及获得本公司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