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发票管理制度》(试行版)1、目的1.1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规范发票使用行为,降低公司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1.3发票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和认可、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1.4发票的联次1.4.1一般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1.4.2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1.4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海市朵纳卫浴有限公司。3、部门职责3.1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经营所需发票的购买、保管、审核、开具及核销。3.2公司各部门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3.3公司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4、发票的领购及缴销4.1发票的领购4.1.1发票领购申请。纳税人初次购领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税员证或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向国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簿领购发票。4.1.2后续发票领购。发票经办人在领购发票时,需携带《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发票。第2页4.1.3临时到本县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凭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4.2发票缴销4.2.1日常缴销。财务人员须按税务主管机关的要求自发票领购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发票缴销手续,进行发票核销。发票缴销时,应将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作废,并连同IC卡及发票开具清单送交税务机关办理缴销。4.2.2收款收据的缴销时,需带存根联以供查验。4.2.3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缴销。纳税人发生发票丢失、被盗后,应在24小时内向税务部门报告,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并持丢失被盗的证明材料,向税务部门办理发票缴销,同时凭税务部门审批后的《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登报声明作废。4.2.4缴销发票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纳税人发票缴销登记表》、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需缴销的空白发票和作废发票的全部联次。5、发票的取得5.1本文所指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特殊收据。特殊收据包括以下几种:5.1.1行政收据、事业单位收据及非税收入收据5.1.1.1上述收据收费项目都应该有收费许可证,并且公示。事业单位比如学校一般只能开具学费、培训费。5.1.1.2一般很容易将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和结算凭证混淆,结算凭证只能在其内部运作,只是收付款证明,不能作为公司的报销依据。5.1.1.3对于应税收入部分应严格使用税务发票,对于技术收入应开具技术交易发票,对捐赠收入应开具捐赠收据等。5.1.2军队收据由财政部、总后勤部共同监制的票据准予列账;军队内部结算凭证,企业不允许列支。5.1.3境外发票一般为自制发票,部分国家没有采取发票的管理方式,具体为负责人签名的自制收费凭证,其鉴别方式目前还是通过资金往来结合业务真实性考虑(如:境外包括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