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高法〔2011〕128号印发《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甘肃矿区人民法院:为有效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行为,破解因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造成的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现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1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主题词: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知(共印80份)报: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2送:本院院长、各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正厅级审判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干部、副厅级审判员发:本院各部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1年4月18日印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结合我省法院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开展本次专项活动,旨在通过制定、落实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健全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为后盾,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二、活动安排3本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从今年一月开始,为期一年
划分为四个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推动,突出重点
具体部署如下:(一)宣传舆论先行全省各级法院要采取积极有效形式,在加强舆论宣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中取得的成果、积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