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欧洲的学前教育 第一节德国的学前教育 发展简史 德国的义务教育始于6 岁。此前,上学是自愿的,也非公共教育中的一部分。但约75%的3岁儿童与80%的5 岁儿童都接受过某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德国是幼儿园的发祥地。 文艺复兴前 主要形式是家庭教育,母亲扮演重要角色。 16 世纪 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对德国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再浸礼派中出现了最早的集体幼儿教育设施。他们创办了共同的教育设施,对所有教徒的幼儿进行共同教育。注意儿童独立自理能力的培养,强调幼儿健康和幸福的公共责任。 进入 18 世纪 主要实施强迫教育,要求 5 岁儿童必须到学校接受教育,否则对家长课以罚金。 18 世纪末 泛爱主义接受卢梭的思想,反对压抑儿童身心发展的经院主义和古典主义的教育,强调教育的最高任务在于增进人类现世的幸福,培养掌握实际知识的健康乐观的人。在其所创办的学校中,以鼓励儿童的积极性为教育的主要手段,以奖励好的行为来替代体罚;他的教学方法在于使学习变成有趣的游戏,特别是语言教学;法文和拉丁文要通过日常应用来学习;户外活动和游戏占主要地位。 18 世纪到 19 世纪初 人物 主要思想 康德 认为教育是塑造新人并进而改良社会的重要工具。他批判了家庭教育的弊端,主张发展公共教育,要求挑选受过良好教育并有远见卓识的专家办理学校教育。 同意泛爱派的主张:重视幼儿的保育和儿童的游戏,认为游戏是实施儿童德、智、体育的重要方法与途径之一; 如果听任野性的冲动自己的看法:受卢梭自由教育思想的影响,反对对儿童进行“奴性的约束”,但儿童的自由必须是有约节制的。如果听任野性的冲动自由发展,儿童就会成为一个无理性的人。 赫尔巴特 《教育学讲授纲要》 主张 0~3 岁的教育主要包括体育、智育、德育,尤以体育为重,智育包括感观教育和语言教育,德育则强调把握分寸和服从成人;4~8 岁主要进行德育和智育教育。 19 世纪上半期 1802 年,被称为“巴乌利美设施”的保育所和 1819 年瓦格蔡克设施; 从 1824 年,1826 年开始,德国的幼儿教育受到了英国的重要影响,幼儿教育设施逐步发展,并开创了幼儿教育论的高潮时期: 出现了弗利托娜的幼儿学校运动和阿尔古斯堡的托儿所——魏尔特的活动和思想,”幼儿园之父”福禄贝尔的思想逐渐成熟; 福禄贝尔:1837 年,开办了一所学龄前儿童教育机构;1840 年将其命名为“幼儿园”;在幼儿园工作中逐步形成了包括游戏和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