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营销中心
第三条 考勤、休假的管理是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员工考勤、休假的管理
第四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 30 分钟;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离职的
5、假期: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和公司给予的福利性质的假日(如年假等)
二、工作时间 第五 条 3 月1 日至11 月30 日每 天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2 月1 日至次年3 月1 日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周工作时间为38 小时
第六条 为满足工作及客户要求,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和工作日程安排,员工须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 日前向行管中心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八条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一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公司各部门、营销中心于每月第一个星期内,向行政管理中心报备上月考勤表
三、考勤管理 第九条 公司采用考勤机对员工的考勤进行管控,未安装考勤机的单位,采用人工打卡签到的方式进行管控
除经总经理批准可不进行打卡签到的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进入或离开公司,都必须签到签退
第十条 员工每个工作日上班及下班时,分别打考勤一次,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