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国土资发]2018)41 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效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深化平安广灵建设,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作用,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营造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对矿产资源、土地重点领域存在的乱采、非法占地等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三、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国土资源市场、垄断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土地开发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四、实施步骤这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期三年,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