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迎奥运”2007 年昌平区中小学生秋季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昌平区教委、昌平区体育局二、比赛时间:2007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五)三、比赛地点:百善学校四、参赛单位:教委所属各中小学、直属校五、比赛分组:1、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2、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3、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六、竞赛项目:1、高中(男子、女子组)100 米、200 米、800 米、1500 米、4x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2、初中(男子、女子组)100 米、200 米、800 米、1500 米、4x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3、小学(男子、女子组)A 项:100 米、400 米、800 米、4x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B 项:后抛实心球(1 公斤)、助跑摸高、立定跳远七、运动员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1、参赛运动员中外省市试读生、借读生,高中、初中、小学各组合计报名不超过 4人,其他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各组别单项比赛参赛人数不限,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不包括接力项目),小学组运动员报名时只能从 A 、 B 两项中各报一项参加比赛(接力除外)
3、各校、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合计最多限报 16 人(包括接力运动员),但各校不能升降组报名参加比赛,如有违者必严肃处理
八、竞赛办法:1、本届运动会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各组别 100 米比赛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进行,预赛时如遇第八名成绩并列则采用补赛的形式决定名次
3、比赛中运动员必须胸前、背后均佩带布制号码,无号码或比赛中号码丢失者不能参赛、不予录取
24、凡比赛所用器材都由大会统一准备
5、运动员在每项比赛时间前 20 分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经大会核准的运动员证,并且比赛过程中各组裁判长要随时检查运动员证